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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玉溪交警开出首张罚单“蜘蛛侠”趴车顶 罚150元记2分

    时间:2018-04-11 15:50:32  来源:  作者:

    蛛蛛侠、超人、葫芦娃、忍者神龟,颜色鲜艳的玩偶站在车顶,看上去很炫酷……虽赚足了回头率,但这种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10日,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交警查处了两起在车顶上粘贴玩偶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4月3日,新平交警在新三公路开展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农村客运车辆的车顶后方“蹲坐”着一个蜘蛛侠玩偶,手中拿着一面红旗,在风中摇摆,看上去酷炫拉风。交警立刻上前拦下,查看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后,告知驾驶员在车顶粘贴玩偶存在许多隐患危险,要求驾驶员把粘贴在车顶上的玩偶立即拆下,并开出了玉溪首张因在车身粘贴玩偶的违法行为罚单,处150元罚款,记2分。

    案例二

    4月5日,澄江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了辖区内首起车顶坐有“蜘蛛侠”的违法行为。

    当天11时许,一辆车顶坐有“蜘蛛侠”的云C牌照越野车停放在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办门口,该车车顶上坐立的“蜘蛛侠”引起了大队民警的注意。大队民警立即调取车主信息,要求其到交警大队处理。车主金某到达现场后,一口咬定自己是停车时候才放置上去的,民警再三耐心询问后,金某承认了自己的“蜘蛛侠”是不久前就在某汽车装饰店购买安装上的。民警向金某讲解了车顶悬挂玩偶的危害性,金某表示,是因为觉得好玩才摆放上去,没想到摆放“蜘蛛侠”的后果,更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随后,在民警的教育下,金某拆下了玩偶。

    提醒

    从3月28日起,在路面上行驶的车辆车身有粘贴装饰玩偶违法行为的,初次违法的,昆明交警给予警告处罚;有警告记录的,昆明交警将处以150元罚款处罚,记2分。同时提醒,请尽快自行拆除。

    (记者 吕世成 通讯员 李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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