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宁波四名男子往海涂倒5吨有毒废液 就为点小利
  • 宁波四名男子往海涂倒5吨有毒废液 就为点小利

    时间:2017-05-17 11:50:00  来源:  作者:

    宁波镇海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4名被告为了一点小利,往海涂倾倒了70桶废液被判刑。

    这4名被告分别是柏某、杨某、杜某、费某。

    柏某和杨某来自外地,在镇海当地化工企业工作;杜某和费某都是镇海人,一个是个体户,平常接些杂活;另一个是农民,在4个人当中年纪最大,将近60岁。

    案发是在2015年3月,省内一企业找到柏某,让他帮忙处理70桶废液。

    柏某找到了同行杨某帮忙,杨某想起了杜某——之前,杜某曾经问过他,有没有这方面的活。

    事实上,杜某并没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3月5日,在接到这批废液后,他找到了费某,用农用车分批拉到了镇海石化开发区的围垦海涂。

    承办法官告诉甬派记者,杜、费二人最开始是直接开桶倾倒废液,后来发现味道实在太重了,请示“上家”后,改成了直接将装有废液的桶丢在了海涂上。这也是后来受污染土壤范围没有继续扩大的原因。

    3月6日,镇海区环保局巡查时,发现大量桶装废液和受严重污染的土壤,经鉴定,上述桶装废液中有约5吨属于有毒物质。

    没多久,柏某等4人被抓获。

    “柏某和杨某都是在化工企业工作,作为专业人员,他们知道这么做是有问题的。他俩的角色相当于中介。按柏某的说法,他这么做是给朋友帮忙。”承办法官说,柏某、杨某、杜某和费某分别得到1100元、1500元、700元和1100元好处费。如果走正规途径,通过专业机构来处理这批废液,费用将远超这个数,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择铤而走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柏某等4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柏某、杨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杜某、费某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和3个月。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