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宁波基层医院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增至153种
  • 宁波基层医院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增至153种

    时间:2017-05-16 06:30:00  来源:  作者:

    今年5月1日起,宁波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进行了调整和扩容,删除使用率较低的15种药品,增加35种常用药品,药品品种从原先的133种增至153种,涉及慢性病种类由13种增至23种,新增的慢性病用药范围涵盖了癫痫、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病、贫血、甲状腺疾病、支气管炎、胆囊炎、胃炎、胃溃疡等10种常见慢性病。

    参保人员慢性病到社区配药具有医保待遇享受高、处方配药量大、就医方便的特点。此次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的调整和扩容,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家门口配药将更加方便。

    这153种慢性病常用药品怎么配,人社部门有三点提醒:第一、153种慢性病用药在基层医疗机构一次性处方用药量不超过1个月,其中69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治疗药品,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且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医疗机构一次处方配药量可根据病情放宽到不超过2个月,但不实行处方外配。第二、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的医保分类及相关医保待遇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患活动性肝炎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取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须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首诊后且病情稳定,并定期在上级医院复诊复查,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查验相关记录或证明。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