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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江葡萄”名声在外假冒者众 浦江多部门联合打假

    时间:2018-08-14 18:25:45  来源:  作者:

    近年来, “浦江葡萄”声名鹊起。眼下,正是葡萄销售旺季,市面上频频跳出“李鬼”,假冒“浦江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销售,多个客商向金华浦江县有关部门反映假冒问题,这严重影响了 “浦江葡萄”区域公用品牌信誉。为维护 “浦江葡萄”区域公用品牌,上周,浦江县农业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等单位到杭州、诸暨等地临街销售点、水果商店、果品批发市场等开展突击打假行动。

    当天,检查人员刚出浦江县域,就在绍兴诸暨揪到了第一个“李鬼”,销售摊和大棚内放满了印有“浦江葡萄”字样的外包装箱,且是无生产时间、无地址、无联系方式的“三无”外包装箱。

    检查人员继续向杭州方向前进,又见到一个“李鬼”,箱子上还印着“浦江××家庭农场”等字样。检查人员一了解,发现是浦江人种的,虽说有点“血亲”,可是种植区超出了“浦江葡萄”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在103省道诸暨段旁,检查人员还发现有“李鬼”冒名使用“浦江葡萄”条幅。

    这些人为什么要贴上“浦江葡萄”的标签?因为有这个标签,价格就水涨船高了。检查人员走进杭州果品批发市场,一眼就看到了疑似“自家产”的葡萄,有着厚厚的果粉,色泽较深,一问果然是真“李逵”,这是与浦江县黄宅镇合作的一家经销商。

    经销商一听是浦江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抱怨说现在是葡萄销售旺季,不懂货的客人多,但是“浦江葡萄”的收购价每公斤达9.4元左右,其他地方的收购价为5.6~6.2元,每次遇见不懂货的客人都要苦口婆心劝他们尝尝再买。

    根据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此外,对违反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接到举报或投诉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浦江县农业局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不断扩大宣传,继续大力推进“浦江葡萄”的公用品牌建设;完善追溯体系,规范二维码使用,将二维码贴到每一串葡萄、每一个外包装上,实现“扫码可追溯”,真正让经销商卖得放心、消费者吃得安心;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有关县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混淆商标的行为进行相应执法处理;在今年确定“浦江葡萄”Logo及广告语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包装箱设计并统一投入使用。

    如何才能买到正宗“浦江葡萄”?浦江县农业局工作人员教市民可从包装箱外观辨别。据了解,目前市面上的“浦江葡萄”外包装箱主要分为两种:印有“浦江葡萄”Logo及2016杭州G20峰会图案的包装箱是官方认可的。金华市顺风速运公司与浦江葡萄合作,使用印有“SF”标识的黑色浦江葡萄包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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