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买到不合身衣服想换货 商家概不退换被判霸王条款
  • 买到不合身衣服想换货 商家概不退换被判霸王条款

    时间:2017-05-08 21:09:00  来源:  作者:

    商场内打出标语“衣服售出,概不退换”,消费卡上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些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情况,其实都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记者昨天永康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就调处了一起类似纠纷,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身边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月3日,金华永康人徐女士在该市城区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件衣服,回家上身后发现了不对劲。

    “吊卡是购买时就由店员帮忙剪掉的,我回家一试,发现这件外套尺码太大了。”徐女士说,由于工作忙,5月6日她才回店反映该情况,要求调换一件尺码小一点的外套,结果被店主以店里贴着“衣服售出,概不退换”的标语为由拒绝。5月8日,徐女士遂将此事投诉至永康市场监管局,要求服装店为自己调换一件合身的外套。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该店店墙上张贴的“衣服售出,概不退换”字样告示,已经涉嫌违反了我国《消保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属于俗称的“霸王条款”,其内容无效;该店应该予以改正,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5月8日,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投诉服装店当场给顾客徐女士调换了一件220元的服装,退还顾客差价80元。

    此外,对处理该投诉过程中发现的涉纠纷服装店涉嫌无照经营和格式条款违法的问题,永康市市场监管局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