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4日凌晨,杭州一潘姓男子在家中被人杀害。经警方侦查,作案的是潘某的三个同事。
2013年11月,潘某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了一笔较高提成。同事王某豪得知后,与王某捷、郭某合谋,准备对潘某实施抢劫。
12月13日晚,三人以临时借住为由进入潘某家中,之后,趁潘某熟睡时,以扼颈、捂嘴、电击等手段将他杀害。
作案后,三人把潘某尸体推入床下,从他家中搜得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财物共计104万余元,并逃离现场。
其中,王某豪取现、消费100万元左右,王某捷与郭某各分得赃款10万元。
今年9月5日,王某豪等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杭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昨天,此案一审判决,王某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捷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其限制减刑;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