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打工的郑某和妻子万某本来生活就拮据,结果又遭遇了一次偷盗,全部值钱家当都被偷走,生活雪上加霜。
夫妻俩荒唐地想到了“捷径”。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31日这三年期间,夫妻俩收购并且使用假币数量达五千多张,总面额计五十万余元。
去年10月31日,夫妻俩在合作使用假币时因形迹可疑被警察抓获。
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使用假币罪。
郑某夫妇都是河南人,两人均是五十出头的年纪。2013年,郑某的摩托车被盗,几年打工积攒的积蓄一并失窃。生活困顿加剧。
怎么改变现状呢?他们没有白手起家的勇气。妻子万某听老乡说用假币很省心,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好多东西,于是与老公开始谋划。
为了寻找假币源头,郑某费尽心思。他赶回河南老家,就在老家县城一个公厕方便的时候,发现门板上贴有卖假币的小广告。
郑某马上拨通电话,联系上了一个叫老吴的人。
郑某就从老吴这边拿货,价格基本上是一张面值百元的假币买入价为20元。
老婆万某发现,各地集市人多又嘈杂,一般赶集卖东西的人年纪相对较大,反假币的能力较弱。
于是,这两口子不停地在椒江、路桥、临海等地转,发现哪个乡镇有集市就去。
当然,也经常有被识破的情况,夫妻俩也早有防备,如果被识破了,就说这钱也是单位刚发工资给的,没想到里面有夹了一张假币,要表现出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然后从兜里掏一张真币换上。
被抓那天,杜桥派出所发现在路边买火龙果的郑某万某形迹可疑,于是上前盘查。
两口子紧张无比,对犯罪事实做了交代。
至案发时,夫妻俩共使用假币五千多张,总面额计五十万余元。
临海法院一审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万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使用假币罪,故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