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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六男子为讨债实施非法拘禁 被判刑六个月

    时间:2017-05-24 16:02:00  来源:  作者:

    为强行讨债,包某、陈某等人将马某带至咖啡馆、酒店,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日前,三门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包某、陈某等六被告人拘役六个月。

    2013年,马某和包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一起做商铺投资生意。马某负责运营项目,其出资每个项目成本的10%,剩下的90%向包某借,利息按月利率10%计算。直至2015年,因一些项目运营不善,致使生意血本无归,马某遂将其购买的商铺、房子都过户给包某,但资不抵债,仍欠下本金1000万元左右。

    去年1月下旬某日,包某伙同其他二被告人到马某住处讨债,协商未果便对马某拳打脚踢。马某报警后,警方对打架事件进行了调解,但债务问题让其自行协商。次日下午, 三被告人强行将马某从宁波带至三门县一家咖啡馆包厢内,动手打了马某几巴掌,后马某被交给陈某、王某、林某等三人轮流看管。隔了两天,该伙人又将马某拘押到三门一家酒店房间内。期间,他们多次动手殴打马某,甚至用电警棍电击马某膝盖等部位。直至31日晚,民警将马某带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包某、陈某等六人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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