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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前国情院长获刑四年 曾指示“水军”干预韩大选

    时间:2017-08-31  来源:环球网  作者:李德意

    韩国前国情院长元世勋

    【环球网报道实习记者刘昆】据韩联社8月30日报道,首尔高等法院30日以涉嫌违反韩国国情院法和公职选举法,对指示国情院职员雇佣“网络水军”干预政治、干预韩国大选的前国情院长元世勋判处4年监禁,并剥夺政治权利4年。

    裁决部认为,国情院职员在2012年8月朴槿惠被选为大国家党总统候选人后,发布相关政治言论,对选举运动造成不良影响。据称,国情院职员共进行赞成或反对点击1003次,发帖93个,发布推文10.6万条。裁决部称,元世勋多次在会议上表示,如果在野党胜利,国情院将不复存在,国情院在给韩国总统府青瓦台的报告中也多次提到,树立在各种选举中使执政党获胜的目标。裁决部表示,韩国选举法规定,公务员作为社会公仆,应彰显韩国选举中立的宪法价值,但被告人身为公务人员,违反政治中立原则,干预政治,支持特定候选人,应予以谴责,以儆效尤。裁决部还指责道,国情院的行为歪曲舆论,辜负了民众对国家机关政治中立、不介入选举的信任,行为实属欠妥。

    同时裁决部还表示,国情院职员只能服从命令,违背自己良心做出干政之举,元世勋的行为侵犯了职员的良心自由、政治自由。且元世勋在审判中不思悔改,推卸责任,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裁决部认为,元世勋指示网络活动是该案主犯,对其行为应进行严惩。

    元世勋在2012年大选前夕,通过国情院心理战团在社交媒体及网络论坛上发帖,因涉嫌干政和干预大选,于2013年6月移交至法院。一审元世勋获刑2年6个月,缓期4年执行。但二审检方提交证据显示,国情院职员发推文的范围比一审更广,涉嫌违反韩国选举法,判处元世勋3年监禁。此后,韩国大法院2015年7月对二审证据能力提出异议,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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