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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最严交通整治”来了 为期半年

    时间:2017-05-16 22:26:5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斌

    为有效改善常州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服务轨道交通等市重大工程建设,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平稳和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常州市召开全市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记者与会获悉,即日起,常州将重点整治十大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期半年!而且整治力度空前的高!

    重点整治突出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为实规范道路、车辆、行人交通秩序,推动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向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改善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最大限度提升道路交通满意度。常州市将重点整治十大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这十大违法行为分别是:1.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违法临时停车。2.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3.机动车乱占道。主要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4.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主要包括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5.机动车驾驶人开车接打手机。主要包括通话过程中未使用耳机、收发短信、浏览和发送微博微信等违法行为。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主要包括非厢式货车、摩托车在高架道路行驶违法行为。7.机动车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主要包括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8.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越线停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9.非机动车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无牌电动车、超标电摩、“啪啪车”等上路行驶违法行为。10.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翻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一起监督鼓励私家车安装行车记录仪

    据悉,常州市委、市政府也将通过完善设施,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条件。另外,加强智能化建设,在客运中心南北广场、常州北站、常州机场等重点站场地区地面道路和市区东西横街等9条道路改建10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在通江路等7条道路建设新型电子警察系统,高效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驾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围绕龙城大道晋陵北路路口等27个重点路口,博爱路、和平路、晋陵路等9条重点路段,分批次开展专项治理,打造一批交警责任区大队、中队示范点,将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到责任区、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并覆盖中心城区尤其是政府机关、重点商圈等周边所有路口路段,实现重点路口、路段机动车守法率>98%,非机动车守法率>85%,行人守法率>80%,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

    重点依法从严处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乱停放、违法变道、加塞、发生轻微事故应撤未撤,驾驶机动车违法使用手机等多发性交通违法,对不服从现场执法、拒绝接受处罚和通过“闯卡”等方式逃避执法的,坚决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坚决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对恶意投诉的,迅速核查处置,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此次综合整治为全民动员,将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和发动广大市民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动员私家车安装行车记录仪,通过调阅交通违法视频,一起来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另外,“交通曝光台”将会披露更多的交通违法信息,由常州市经信委牵头,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交通违法严重失信社会法人、自然人采取行政性约束或惩戒措施,提高交通违法成本。按照“宣传先行、执法跟进、教惩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安交管部门推送的交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在互联网、报纸、广播等设立“曝光台”,面向社会公布因交通违法被终身禁驾人员、交通违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对交通违法严重失信典型案例持续曝光,披露违法信息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让诚信的“紧箍咒”倒逼交通违法者三思后行。

      多个部门联合优化道路通行条件

    除了公安部门,本次整治还将由众多职能部门联合各司其职,尽最大可能地来提升整治效果。其中,常州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文广新局等部门,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大张旗鼓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由常州市规划局牵头,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修工作,继续挖掘支小道路“毛细血管”潜力,提高路网通达性。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以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推进“智慧交通”更新发展计划等

    常州市有多重视这次整治?据了解,本次整治,依托常州市“城交委”成立,由常州市长丁纯任组长,副市长常和平、李林和市政府秘书长杭勇任副组长,市“城交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来加强综合整治的指挥、协调和督查。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综合治理新格局。

    本报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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