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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出口关税取消 焦炭大户考虑重启出口

    时间:2013-01-05 09:40:2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况娟

    昔日的焦炭出口大户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煤化”)最近在考虑重启焦炭出口计划。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关税实施方案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涉及的部分铁合金产品关税实施情况与2012年关税执行情况基本没有变化,但“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粉化”并未出现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

    这意味着从2008年8月20日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将被取消。按照惯例任何一个关税变更必须注明,不过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焦炭关税栏目并未标注。

    煤炭行业高级分析师穆文鑫向相关政策制定机关了解后称:“焦炭关税取消是焦炭反倾销败诉所致,而按照中国的焦炭政策应该是不鼓励出口,所以此次发布的关税实施方案中均淡化处理。”在采访中,多位分析师指出,焦炭出口关税取消后,配额制也有望中止。

    记者致电海关总署关税司核实,其工作人员表示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表示:“国际市场上焦炭饱和,市场需求有限。如今经济下行,钢铁需求减少,在这个情况下取消焦炭出口关税,短期内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穆文鑫则认为,这将对焦炭行业传递出一个利好信号,刺激相关焦企对出口的热情。

    据三佳煤化销售部人士透露,一些生产焦炭的焦化企业已注意到此消息,一旦接到正式文件,他们将争取配额,重启焦炭出口计划。

    焦炭出口关税起伏

    三佳煤化出口焦炭最多的一年是2007年,出口量达到100余万吨。彼时,中国作为最大的焦炭出口国,出口量达到1530万吨,占全球焦炭贸易总量一半以上。2008年8月,为了保护稀缺的炼焦煤资源,我国开始限制焦炭出口,出口关税从25%上调至40%。

    早在2004年之前,我国对焦炭出口实行15%的出口退税,为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资源利用率,2005年5月我国取消了出口退税,开始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实施配额制限制焦炭的出口。

    如今,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眼中,对焦炭行业来讲,中国焦炭的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计。自焦炭出口关税一路加征至40%后,我国焦炭出口量从1530万吨急剧下降至2012年的96万吨。随后两年虽有回升,但基本维持在300万吨左右,仅占全国产量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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