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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报废车 驾驶者被罚款4000元 拘留15日

    时间:2019-01-19 10:16:27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月19日讯(记者 陈南竹)记者从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南山交警大队成功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南山大队民警在光宇十八中门前执法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号为黑HA9862的蓝色哈飞松花江牌小型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依据过往经验,民警认为该车存在违法嫌疑,于是将该车拦停,经检查,驾驶人季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黑HA9862牌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于是被其依法传唤至南山大队。

    目前,南山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人季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无证驾驶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其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而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存在隐患,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鹤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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