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河南新闻 > 海淘瞒报动植物及其产品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海淘瞒报动植物及其产品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7-05-11 22:46:00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龙

    大河网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离岸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明确海淘瞒报动植物及其产品,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中提到,涉嫌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应予立案追诉。《补充规定》的出台,重点针对当前海淘瞒报动植物及其产品高发的趋势,使检验检疫部门处理海淘违规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海淘网购及境外旅游趋势增强,随之也带来了一定的国门生物安全风险。2016年,河南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就达到5431批,包括多肉植物,花卉,种子,甚至活动物等。这些禁止进境物没有经过检疫疫审批,潜在携带有害生物、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对我国生态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为此,南阳检验检疫局温馨提醒,为了生态环境平衡,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人民不要在海淘和入境时,寄递或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的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以免遭受处罚。(生俊东赵英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