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依法查扣被执行人隐匿车辆。
大河网讯 5月19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执行局联合新店法庭,将四处隐匿车辆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予以依法扣押、查封。这是河南省高院开展“夏季雷霆”活动以来,该院又一次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
据了解,2015年11月27日,郾城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郭某某豫LG-7899、豫LG-7897号等三辆水泥罐装车。后被执行人郭某某转移车辆,通过申请人杜某某和郾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追踪、耐心调查,当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得知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在新店镇卸水泥,经周密部署,在郾襄公路将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扣押、查封。(田明杰 齐江涛 程洋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