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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艳玲同志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时间:2017-05-26 22:09:20  来源:大河网  作者:郭同欢

    大河网讯 (记者 阎乃川)5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鉴于王艳玲同志已调离我省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会议决定接受王艳玲同志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王艳玲简历

    王艳玲,女,1962年9月生,汉族,河南内黄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78.10--1983.08 湖北医学院医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7.08 河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工作

    1987.08--1990.02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理生化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2--1993.04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生理生化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3.04--1996.12 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教师

    1996.12--1997.12 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副院长

    1997.12--2000.07 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院长

    2000.07--2002.10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2002.10--2003.10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

    2003.10--2008.05 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其间:2006.03—2007.01 中央党校第22期1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8.05--2009.02 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09.02--2011.05 河南省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11.05--2011.06 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11.06--2013.01 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13.01--2013.03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13.03--2017.03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

    2017.03--2017.04 湖北省委常委

    2017.04-- 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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