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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中英观摩院长审案

    时间:2017-06-26 21:53:45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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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大河网讯 6月22日下午,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两起刑事案件,邓州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程道彦出庭支持公诉。在审理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中英、法工委主任余锐等7名人大代表应邀观摩庭审。

    开庭前,杨俊华院长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而规范,既强化了庭审功能,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两起案件的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观摩席上,人大代表们密切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并分别从法官的仪态、业务素质、庭审驾驭能力及案件处理情况等方面认真做好评议记录。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人大代表、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及刑事专业法官召开座谈会,就庭审情况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征询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们对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就科技法庭建设和文书规范制作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孙中英副主任点评时指出,此次庭审严肃庄重,规范有序,合议庭成员精神饱满,庭审过程严谨流畅且不失人性化,审判长把控庭审节奏得当,审判用语标准规范,充分显示了较高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希望以后法院多开展观摩活动,让代表委员、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以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司法。

    最后,杨俊华院院长就如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以下几点:一要不断强化人大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通过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既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又从实处贯彻落实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二要及时向公众展示司法改革成果。该院大部分院庭长都是入额法官,入额的院庭长法官带头审理案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院通过鼓励院、庭长办精品案、疑难复杂案,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和带动全院54名入额法官办案水平的提升。三要把代表观摩活动常态化。通过观摩这个平台促使法官自觉提升自身素质,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推动实现“审判工作法治化、法院管理精细化、法官队伍高质化、法院建设标准化”,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生俊东 周博 朱小旭 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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