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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宛城法院:老赖诚心悔过 申请人锦旗谢法官

    时间:2017-06-27 20:42:17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龙

    大河网讯 “……在法院执行当中,我态度不好,多次阻拦法院办案人,不还钱。经办案干警批评教育,使我认识到了这是违法行为,保证不再犯……”6月20日,在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韩某达成还款协议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张某解除了拘留措施。6月23日,拿回执行款的申请人韩某则给执行局送来锦旗“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追得紧,我这钱真是要不过来!”。

    2007年7月,被执行人张某向韩某借了15000元,约定三个月归还,每月支付利息150元。借款期满后,张某拒不归还,韩某诉至法院。2009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张某付给韩某15000元及2008年10月16日银行同期利息至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止。张某不服上诉被驳回。

    二审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归还,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多次更换住所,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于2012年9月7日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满后,张某依然不执行,谎称常年在外打工。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证,未发现张某财产线索。

    今年4月12日,执行干警才找到张某的丈夫苗某,并向其送达《报告财产令》,苗某签收。

    因张某拒不报告财产且拒不执行,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6月17日早上,宛城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将张某带回法院,张某及其丈夫苗某依然不愿还钱,张某称,随便你们拘留我,我就是不还钱。在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后,执行干警警告张某,拘留期满后,若依然拒不执行,法院将按拒执罪对其判刑,张某这才感到害怕。6月20日,张某及其丈夫苗某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二人均为自己拒不执行的行为道歉,写了悔过书,表示愿意还钱。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韩某放弃部分利息,张某与韩某达成还款协议。

    申请人韩某拿到执行款后,6月23日,他到法院给执行干警送了一面锦旗,称赞宛城法院执行局“狠打老赖高峰中成效显著效率高突破十年积案大快人心”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生俊东 周勤 任远征 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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