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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速

    时间:2017-07-01 20:40:01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作者:张黎光

    本报讯(记者 谭勇)让管理更顺畅,让执法更温情。6月30日,河南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在郑州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省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进入新阶段。

    “这是我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行动和重大成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裴志扬在当天的揭牌仪式上表示。

    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范围框定

    2015年,我国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全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序幕。201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成立了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和省委的文件框定了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和综合执法的范围。

    城市综合执法的重点是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

    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9月底市县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不过,对于大家关心的与其他职能部门“重叠”的执法问题,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张键表示,这次划转的仅是环保、交管、水务等5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目前,从国家层面还没有相关细则出台,后续将尽快与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并厘清管理与执法边界,制定详细的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换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彻底解决“九龙治水”的局面。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今年9月底,全省各市县要全面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今年6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省、市、县(市)三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明确规定各市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名称规范为“××市(县)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在中央和省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城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力量。

    据了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推进落实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工作。目前,全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封、许昌、安阳、汝州、巩义的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开封、许昌、平顶山、汝州、巩义已正式组建成立新的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封、汝州已实现城管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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