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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守正义的反渎老兵 ——记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一科科长王来军

    时间:2017-09-05 18:28:28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谭敏

    坚守正义的反渎老兵 ——记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一科科长王来军

    王来军在学习新法律法规

    □陈卫军安佳张欣枚/文图

    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视检察事业为生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工作,锐意进取。35年来,他坚持以执法办案促社会稳定的工作原则,忠诚履职,乐于奉献,他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与拥护,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检察官形象。他就是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一科科长王来军。

    现年57岁的王来军,先后在起诉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科、税务检察室、批捕科、反渎职侵权局等多个部门工作,并且在反渎职侵权局一干就是18年。岗位有诸多变换,但不变的是他高度的责任感及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他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多次被上级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获个人嘉奖,连续3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惩防并举促进和谐稳定

    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大,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这类犯罪往往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以致渎职侵权犯罪还时有发生。“这样的事怎样才能不再发生?”每办一起案件,王来军都会思索这样的问题。每办一起案件,他总是认真分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归纳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想方设法积极做好预防工作,以期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让前车之鉴成为后事之师。

    该院查办的河南省某医疗单位正县级干部杨某、副县级干部武某、付某等滥用职权案,系近年来该院查处级别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渎职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涉及10余个部门。在查办过程中,他克服人员少、办案压力大等困难,带领全科人员加班加点,在较短时间内迅速结案,取得较好效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0余万元。同时,在全市卫生系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该案的成功侦破,净化了当地医疗卫生环境,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在积极办案的同时,他始终坚持不就案办案的理念,积极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极少数人的渎职侵权行为很容易引起群众上访,引发不安定因素,遇到此类情况,凡是群众举报的线索、反映的问题,王来军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对于在初查后不成犯罪或失实的举报,对举报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答复、讲解工作,妥善处理矛盾,做到举报人满意、群众满意。

    近3年来,他共查办渎职犯罪线索16件,立案6件10人,起诉6件10人,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案件涉及教育、地税、医院、国土资源等多个领域,结合办案实际,王来军通过上法制课、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到相关单位为党员干部普及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并依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犯罪漏洞,受到参与者的一致好评。

    细致缜密严查渎职侵权

    认真细致、业务娴熟、思维敏捷是同事们对王来军的一致评价。

    渎职侵权案件社会危害性大、线索少、取证难、干扰多,查处难度大,是反渎工作的突出特点。可王来军却干得得心应手,并且成绩斐然。王来军要求自己在工作上要做有心人、细心人。他强化线索意识,拓宽侦查视野,善于从街谈巷议和新闻报道中发现和捕捉线索。

    2005年的一天晚上,王来军在家看电视。突然,河南电视台播放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洛阳市洛龙区某农贸市场因为拆迁、违规办理房产证引发群众信访。职业的敏感让他意识到此则新闻报道的背后可能涉及有关领导干部的渎职犯罪行为。第二天上班后,王来军便向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后经初查,确定原郊区房管局局长张某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2006年,一起因矿产纠纷引发的长达10多年的上访案件,由上级院转交到王来军手中。无疑,这是一场硬仗。经验告诉王来军,必须运用掌握的证据从外围入手,剥茧抽丝、层层递进,筑实证据链条,揭开重重内幕。在随后的数十日里,王来军一头扎进厚厚的卷宗里,白天寻找有力证据,晚上分析取证效果,制订第二天的取证方案。通过认真审查,他终于找到突破口,最终,查实时任某县公证处主任张某以及下属单位的王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取得确凿证据后,张、王二人被立案侦查。连日的劳累导致王来军突发脑梗住进医院,在医院治疗了仅仅两周时间,王来军不顾医生劝阻便回到办案一线,最终使该案成功办结,一起旷日持久的信访案件得以化解,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克己奉公永葆清廉本色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正人必先正己,这是王来军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牢记本色、不忘初心,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身处办案一线的王来军清醒地意识到,办案中自己不仅要顶得住压力,更要守得住原则。他始终坚持“自重、自省、慎权、慎欲”的做人原则,恪守着自己给自己定的“不收当事人礼品、不吃当事人宴请、不给说情人面子”的“三不”规矩,面对花样百出的考验,自觉抵挡钱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顶住势的压力,保持了自身清白。

    人们常说,优秀的侦查员是大量的案件“喂”出来的,可王来军认为除了办案实践,扎实掌握检察业务知识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多年来,他坚持良好的学习习惯,秉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工作之余,积极学习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1999年至2002年还参加了河南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学习,他勇于进取的精神得到同事们由衷的敬佩。

    王来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小节着眼,以反面的典型警示自己,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紧把“关口”,坚守“底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检察官,这三个字对王来军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称谓、一份职业,更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多年来,王来军追求正义、忠于法律。他守卫的是公平正义,捍卫的是法律的尊严,展现的是检察官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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