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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宏溥:青春在检徽上闪光

    时间:2017-09-06 18:58:27  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何心悦

    □首席记者吴倩记者孙梦飞通讯员闫阳

    太行山下,淇河之滨,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从检17载,在检察路上辛勤耕耘,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公诉人”“河南省优秀论辩手”“河南省打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公诉业务专家”“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他就是鹤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王宏溥。

    维护正义履职于行

    王宏溥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17年来,他先后办理600余件公诉案件。

    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王宏溥带领4名业务骨干办理了王某等19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本案涉及11项罪名、31起违法犯罪事实,作案时间长达18年,取证难度异常艰巨,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该市,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办案期间,王宏溥负责全案证据的审查把关,按照刑法对公诉案件的证据标准,发现和指出侦查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全案共列出详细的补查提纲20份共900余条补查事项。

    该案开庭审理时,王宏溥与专案组成员合理调整讯问顺序,及时行使反对权,并运用多媒体示证合理编排示证方案,最终,该案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2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提炼经验践知于行

    王宏溥善于通过个案研究把握办案规律,提炼司法经验,积极探索实践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机制。

    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王宏溥着力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深入研究职务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近5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证据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把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作为一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制定了《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参考标准》《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情节证据参考标准》,该证据标准针对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常见的9个罪名和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常见的9个罪名,紧扣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和各犯罪构成要件的获取、固定和运用,并对自首、立功情节证据的收集固定作出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为侦查部门取证工作和侦监、公诉部门审查判断证据指明了方向。

    廉洁从检立德于行

    “清、慎、勤”是王宏溥的座右铭。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兼职培训教师,王宏溥在繁忙的司法实务之余勤学不辍,钻研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刑事检察及职务犯罪侦查等专业知识,相继开发了系列课程,如《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公诉应对》《渎职犯罪案件因果关系的认定方法与技巧》等。

    近年来,王宏溥针对部分疑难问题的理解与应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以及办案过程中需要坚守的原则等问题与市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以及县区院各业务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并配合使用了大量的真实案例进行说明,使干警更好地理解和吸收。

    王宏溥还有一个身份——鹤壁市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队长。他用阳光的心态教育、感染、帮助和带动着身边的人。他时常带领鹤壁市检察院的志愿者服务队向老百姓传播法律知识,认真答疑解惑,给他们讲解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依法维权,并为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志愿服务是用心去做某件事,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和崇高的志向,就是一种习惯,一种责任。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王宏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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