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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阳市21家单位联手 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时间:2017-09-06 19:00:08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谭敏

    本报信阳讯(记者周惠)近日,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1家单位就建立和完善信阳市执行联动机制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意见指出,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群众信访举报、干部考察考核、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对有上述问题的党员、公务员,通过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形式,督促其及时改正;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人员,及时依法从严进行追诉;依法查处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在接到人民法院报警后立即出警,依法处置;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下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需要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及时向人民法院通报情况;对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决定拘留的人员,及时予以收押;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配合做好当事人工作,提高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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