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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模3000亿!河南18条政策支持这一行业发展

    时间:2018-04-27 15:18:51  来源:大河网  作者:

    |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丁新湍

    计划:到2020年,河南智能装备产业规模要突破3000亿元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此计划是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有关部署,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深入开展转型发展攻坚,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计划制定了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智能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努力构建智能制造成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实现智能制造由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其中,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建设10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300个智能车间、150个智能工厂、20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100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2~3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20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3万家工业企业、带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具体该如何实现上述目标?计划中明确了2018~2020年的十大任务,并针对各个任务制定了阶段性的小目标:

    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2018年起智能装备示范应用数量逐年翻番,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2万台以上。

    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2018年建设2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2019年建设300条,2020年建设500条。

    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100个省级智能车间。

    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50个省级智能工厂。

    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2018年建设3家左右智能化示范园区;2019年建设10家左右,力争1家成为国家级试点示范;2020年建设10家左右,力争2家成为国家级试点示范。

    实施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行动。2018~2020年,每年推出10个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标志性高端智能装备产品、100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2018~2020年,每年培育5~8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0年,培育2~3个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

    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2018~2020年,每年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带动3~4万家中小企业上云。

    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10家以上,培育2~3家国内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在200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

    支持:创新金融方式,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智能装备

    与此同时,为落实《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了《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为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改造、开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上云以及创新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十八条支持政策。

    其中,在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很大。如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省级智能化改造项目,将软硬件投入的后补助比例由8%提高至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20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项目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后,先给予补助总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总额的50%;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额收回)。

    此外,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对智能装备制造、应用等企业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各地出台政策,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智能装备给予补助。

    相关链接:河南智能制造2020目标出炉

    事实上,早在4月16日举办的2018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上,河南省工信委就发布了《2017年河南省智能制造白皮书》,对近年来河南智能制造领域发展现状及重点领域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同时2020年智能制造的新目标也随之出炉。

    根据《白皮书》的内容,到2020年,河南省两化融合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改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全面启动并逐步实现智能转型。

    特别是在智能制造领域,河南省将推广应用3万台工业机器人,建设1000条智能生产线、300个智能车间、150个智能工厂;打造100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

    详情可点击链接查看:【多项目入选“国家队”!河南这一行业迎重大利好,2年后规模超3000亿(名单)】

    附“计划”、“政策”原文:

    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有关部署,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深入开展转型发展攻坚,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加速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代表、工业互联网为支撑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正在引发一场“制造革命”。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把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随着全省转型发展攻坚全面展开,“三大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呈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应当看到,我省智能制造总体上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对转型发展攻坚的整体带动效应还不突出,在认识水平、支撑能力、推进力度、发展成效上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实施“三大改造”,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必由之路。全省上下必须统一认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紧紧抓住智能制造这个转型发展攻坚的“牛鼻子”,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河南制造”向“河南智造”转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坚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新兴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同步发力,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突出智能制造在“三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聚焦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一流产业生态,努力建设全国智能制造先行区,促进全省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系统推进。积极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和模式,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引领作用,依托骨干企业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强的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分行业选树一批标杆企业,由点到面大规模移植、推广和应用。

    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地方、行业、企业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从关键岗位、生产线、车间、工厂、园区5个层面推进智能化改造,着眼强化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发展工业互联网。

    协同创新,开放合作。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推进关键技术、核心部件、系统软件、成套装备等集成创新;实施开放带动,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一批优势企业、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和高端人才,打造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开放创新生态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智能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努力构建智能制造成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实现智能制造由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建设10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300个智能车间、150个智能工厂、20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100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2—3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20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3万家工业企业、带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以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实现“点”上突破。围绕机械、汽车、电子、食品、新型材料、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通过“用户+制造商”联合开发、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方式,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2018年起智能装备示范应用数量逐年翻番,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2万台以上。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以设备互联、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实现“线”上链接。围绕食品、冶金、建材、化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流程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替代人工记录,推动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围绕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等离散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设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2018年建设2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2019年建设300条,2020年建设500条。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实现“块”上融合。制定智能车间建设标准,加强评估验证。支持骨干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可视化管理;促进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100个省级智能车间。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以厂内纵向、厂间横向和用户端三大集成为重点,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实现“面”上协同。完善智能工厂评价指南,提升建设水准。支持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50个省级智能工厂。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选择一批智能化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和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支持优秀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2018年建设3家左右智能化示范园区;2019年建设10家左右,力争1家成为国家级试点示范;2020年建设10家左右,力争2家成为国家级试点示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实施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行动。坚持市场与技术并重、引进与培育并举,聚焦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四个重点领域,突破高速电主轴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高端产品,把郑州、许昌培育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档数控机床生产基地;突破机器人专用高精密轴承、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传感器、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支持洛阳、新乡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制基地;重点发展集压力传感、气体传感、湿度传感等于一体的智能集成化传感器,加快打造郑州千亿级“中原智能传感谷”;突破全数字化控制、自主导航、智能避障等技术,重点发展重载AGV(自动导引运输车)、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打造郑州、洛阳、新乡高端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产业集群。鼓励各地依托产业优势,发展特色智能装备。2018—2020年,每年推出10个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标志性高端智能装备产品、100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坚持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建设“双路突破”,构建以平台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生态圈。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平台资源,与本土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能力交易、应用软件等综合服务。依托我省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在冷链食品、特色装备、新型材料等领域,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支持有基础、有优势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转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软件普及应用,推动工业APP(应用程序)的研发和产业化。2018—2020年,每年培育5—8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0年,培育2—3个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制定“企业上云”参考目录和评价标准,推动各地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基础设施层面,重点推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上云,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业务系统层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设备产品层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建立设备产品运行数据模型,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工况优化、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2018—2020年,每年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带动3—4万家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九)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围绕智能化转型需求,面向不同行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发挥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作用,搭建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和市场推广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和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依托专业优势,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合作,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发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集聚智能制造服务资源,有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全面提升我省智能制造服务水平。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10家以上,培育2—3家国内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围绕制约智能制造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平台,推动组建省智能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研究,构建满足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依托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在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工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率先开展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为行业普及推广积累经验。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在200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三、支撑保障

    (一)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二)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地,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5G(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NB—IoT(窄带物联网)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开展企业内网IP化、扁平化、柔性化建设部署,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产业化应用,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国家顶级节点。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落实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整合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组建河南省智能制造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技术研发、产业公共技术支撑、成果转移孵化等服务。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依托“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才办、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统筹运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采取一次性奖励、投资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十大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进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对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统筹运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等基金,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鼓励省级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支持优势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落实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智能装备企业产品“走出去”。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设立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项目带动。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开放合作。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平台,持续举办中国(郑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等活动。支持相关联盟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分批次、分领域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和考核激励办法,将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分市、县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

    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为落实《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一)支持企业投资生产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对有重大带动作用、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列入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省级层面在园区规划、要素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二)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组织开展智能装备供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国外重要展会且符合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三)支持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省首次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首次推广使用,落实首台(套)重大装备奖励政策。

    二、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四)对实施“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化示范园区的,省级层面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智能化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企业、政府投入强度等,制定相应奖补政策。

    (五)制定发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和我省财政资金支持,优先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推荐,优先参与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市场对接活动。

    (六)对实施智能化改造、验收达到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标准,且符合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经省认定可以不纳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范围。

    (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零增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制。

    三、支持开展试点示范

    (八)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九)对省级智能化改造项目,将软硬件投入的后补助比例由8%提高至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十)对国内外优势企业在我省设立智能制造研究机构、培训机构或建设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工厂、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科研实力、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优势企业单独或联合科研机构在境外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十一)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机构加强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20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项目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后,先给予补助总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总额的50%;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额收回)。

    五、支持企业上云

    (十二)支持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的模式,使用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等资源服务。省统一协调云平台服务商并达成合作协议,降低我省企业按需使用云资源及云化软件费用,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

    (十三)省统一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并达成合作协议,提出我省“企业上云”网络费用的一揽子优惠措施,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

    (十四)省统一遴选公布参与“企业上云”的云平台服务商名单,各地组织企业使用名单中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资源服务,鼓励采用“云服务券”等方式给予企业上云费用补贴。

    六、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十五)以各地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评价产生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为基础,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制定专项支持政策。

    (十六)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对智能装备制造、应用等企业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各地出台政策,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智能装备给予补助。

    (十七)引导融资担保服务机构对生产、采购智能装备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各地对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补助。

    (十八)鼓励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互联网+”产业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等基金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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