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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与中国外贸金租纠纷,豫联集团所持中孚实业1.62亿股被冻结

    时间:2018-08-28 21:14:06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裴熔熔

    8月27日早间,中孚实业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豫联集团”)所持公司1.62亿股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中包括无限售流通股161007844股(161000000股已质押,7844股未质押),限售流通股683654股(未质押)。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8月23日,终止日为2021年8月22日。

    截至公告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中孚实业股份10.88亿股,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55.49%。此次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6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4.86%,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8.24%。

    对于股份被冻结的原因,中孚实业称,2017年12月,中孚实业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贸”)开展1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年,豫联集团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中孚实业与中外贸因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后中外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的中孚实业股份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进行司法冻结。

    中孚实业表示,目前公司及豫联集团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中孚实业股份的冻结,预计对中孚实业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中孚实业的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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