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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三审 用途变为住宅用地前拟先调查土壤污染状况

    时间:2018-08-30 19:21:30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特派北京记者段伟朵

    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土壤污染防控迫在眉睫。8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常委会审议。

    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直接涉及人居安全,老百姓关注度高。因此,有的常委会委员、专家建议加强此类用地的准入管理,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前符合用地要求。因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草案三审稿加重对造假行为的处罚,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专门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永久性禁止从事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此外,单位与委托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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