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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监督“亮剑”托管乱象

    时间:2018-09-01 18:52:26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河南日报记者孙欣 河南日报通讯员刘效金李帅

    孩子放学早,家长下班晚,把孩子送进托管班成了不少家长的选择。可是,校外托管班参差不齐,家长也很难放心。校外托管,谁来牵头管理?

    这一问题在鹤壁市淇滨区得到了很好解决。2018年新学期的第一天,该区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都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协议书——淇滨区文教体局印发的淇滨区校外托管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

    协议书背后有怎样的故事?这要从淇滨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说起。

    检察官巧破“零口供”案件

    刘某和丈夫因工作繁忙,中午无暇顾及孩子,就将10岁的女儿芳芳(化名)送入某午托部托管。2017年4月17日中午,刘某突然接到了芳芳打来的电话,芳芳边哭边说:“老师孙某摸我的屁股了,其他两位同学也被摸过。”刘某又急又怒,马上找到另外两个女孩的家长,一同到公安机关报警。

    孙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侦查,孙某利用经营午托部的便利,多次对两名女学生实施猥亵,并在4月17日案发当日以买糖为诱饵将芳芳诱骗至车内,对芳芳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6月22日,该案移送至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未检检察官的讯问,孙某对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矢口否认,辩称当天自己只是单纯为芳芳买糖吃,因为天气炎热,便让芳芳坐进自己的车里吃糖,自己坐在前排副驾驶,芳芳坐在后排,根本不存在猥亵行为。

    孙某拒不认罪,3名被害女孩年龄较小、表达能力有限。面对这样一起“零口供”案件,如何在保护被害人隐私的前提下证实犯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该院检察长张军带头参与办案,与未检检察官一起对案件分析研判,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决定从外围证据入手。一方面,调取了孙某诱骗芳芳上车时的监控,发现孙某与芳芳均从左后门上车,这一细节与孙某坚称自己坐在副驾驶的辩解相矛盾,与被害人芳芳的陈述一致。另一方面,联系医院对另外两名女孩的身体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证实两名女孩的下体均存在轻微损伤。

    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出示的有力证据,孙某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最终,孙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件发生后,3名受害女孩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自卑、自闭等心理障碍。为了治愈孩子们的心理创伤,办案检察官多次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她们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3名孩子慢慢地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健康地回归校园。

    检察建议给托管机构戴上“紧箍咒”

    案件尘埃落定,可案件折射出的问题让淇滨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无法释然:校外托管机构侵害儿童事件为何屡屡发生?类似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是否仍然存在?带着疑问,检察官对辖区内的午托部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发现校外午托机构“遍地开花”,普遍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午托机构缺少准入门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托管”乱象,该如何整治?该院向淇滨区文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联合工商、消防等部门共同对非法托管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经过工商、消防等部门一个多月的拉网式联合排查,共发现了14家非法托管机构,全部依法予以取缔。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运营,结合检察建议,淇滨区文教体局统一制定印发了淇滨区校外托管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如果家长接受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双方应签订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还发现部分中小学校、托管机构、幼儿园存在“黑校车”危险驾驶、餐食不卫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院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淇滨区文教体局联合交通、食药监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促使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托管机构全面展开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有效清除安全隐患。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该院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延伸检察职能,有效规范了校外托管机构的运营行为,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获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淇滨区检察院努力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他们的工作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吴远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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