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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一起!狗咬人不愿赔,开封这个狗的主人被这样“治”服

    时间:2018-11-10 18:12:25  来源:大河报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张莹莹

    9月14日大河报报道

    还记得不久前大河报报道的《人遛狗,狗伤人,人遛了》吗?女童被邻居家的狗咬伤鼻子,妈妈慌忙查看之际,狗主人却牵着狗若无其事现行离开。为了找到这个狗主人,女童妈妈连续多日在所在小区张贴"悬赏启事",经大河报报道后,狗主人的行为遭到网友谴责。

    自己狗咬人后,狗主人应当承担什么职责?8日,记者从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就成功执结了一起狗狗咬人引发的案件。

    2018年7月24日,四岁儿童小申在其住处附近玩耍时被两条狗咬伤。当日,孩子被送往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治疗,注射狂犬疫苗、狂免蛋白等共花费1072元。

    经查,咬小申的两条狗的饲养人是李某,小申的法定代理人向李某要求赔偿,李某却坚称其并非狗主人,拒绝赔偿。

    小申的家长十分无奈,将其诉至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造成损害的两条狗确实为李某所养,遂依法判决李某向小申赔偿医药费1072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小申家人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此时,李某仍然拒绝履行,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此事可以不了了之。经财产查询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中国银行账户里存有存款,当即作出冻结裁定,并向中国银行开封分行宋都支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11月7日,1072元赔偿款被扣划至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申某的法定代理人当日办理完毕领款手续,顺利拿到1072元医药费。不到一周的时间,该案件被顺利执结。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最近,养犬伤人事件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狗主人饲养宠物狗的行为本身并无过错,但如果只顾一己之私而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即使千方百计逃避承担赔偿责任,也逃不出法律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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