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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时间:2017-04-10 22:06:06  来源:新乡日报  作者:帆帆

    本报讯(记者陈荣霞)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大胆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事纠纷化解新格局,实现了“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全部设立了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法官组成,同时,还聘任心理咨询志愿者、妇联及其他行业中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和心理疏导。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全部成立家事调解室,凡是家事纠纷在立案诉讼之前,一律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选聘离退休领导干部、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各界人员作为专业辅助人员,充实到家事调解委员会,从事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等工作。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调,采取“客厅家居式”的布置方式,设立了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感情修复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劝解,助推家事纠纷的化解。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家事心理咨询室,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全部引入心理咨询介入制度,对部分有抑郁、家暴倾向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正确对待家事纠纷,引导其依法有序处理纠纷,避免带来二次伤害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家事法官办理家事案件的业务素质,提升社会调解员化解家事纠纷的能力,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情况进行培训,邀请资深法官传授调解方法技巧,对社会调解员团队进行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训,并选拔优秀家事法官到培训班进修学习。

    经过改革,新乡两级人民法院改变以审理普通财产案件的思路去审理家事案件的传统模式,既注重审判效果,又注重婚姻家庭情感修复,更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解了家事案件审理中的尴尬,创新了家事审判理念。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在家事改革中针对家事纠纷案件多元化的新特点,建立了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了“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家事案件调解审判的新乡模式。通过近半年的探索实践,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85件,邀请心理咨询师调解员与家事审判法官共同参与74起案件的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改变以往家事案件易发缠访闹访的被动局面,大量激烈冲突的案件得以化解,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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