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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理欠薪顽疾靠法治

    时间:2017-04-10 21:00:50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何小千

    □胡殿文

    又近岁末年关,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度牵动社会神经。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似乎成了一个司空见惯的周期。

    自2002年以来,我国就对欠薪行为发起整治行动。每逢岁末年关,农民工工资清欠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部门都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近年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我国颁布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处理措施和办法。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今年也不例外,人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个部门下发通知,将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联合为农民工讨薪。这体现了党和政府维护农民工权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的决心。

    最近几年,每到岁末年关,相关部门和地方都会组织执法检查;各部门也在逐步完善预防和处罚机制,欠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总体上仍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农民工讨薪的场景依旧年年上演。

    然而,欠薪已成顽疾,治理起来并非易事。首先,施工单位出现的拖欠工资问题,多数是经济承包纠纷与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很长的“债务链”,增加了解决欠薪的困难。其次,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在工程建筑领域,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屡禁不绝,大量无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乃至自然人(包工头)组织农民工施工,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导致支付工资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或者出现承包合同纠纷,处在利益链条最末端的农民工就容易成为欠薪的直接受害者。概而言之,欠薪何以难治,其中既有企业经营的原因,更有个别企业主昧着良心恶意欠薪的因素。一些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形成了层层盘剥的“食物链”。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开发商和施工总包企业一旦恶意欠薪,处于“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往往受到最大的伤害。

    久而久之,形成这样一种怪圈。一方面,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造成欠薪顽疾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治理欠薪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仍很突出。另一方面,新的挑战又逐步凸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大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难度。随着岁末年初的来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仍然很严峻。

    像治理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一样,提高认识是前提。治理欠薪顽疾,从小处讲,关乎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大处讲,关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责任担当,同时也在考量着现代社会的世道人心。要彻底铲除欠薪顽疾,强化法治、关口前移、监管有力三大常态化利器不可或缺。其中最重要的利器就在于强化法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必须加大法律威慑力度,将清欠工资纳入依法治理轨道。要加强立法建设,进一步完善“欠薪入罪”操作细则,出台“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提高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破除案件移送障碍,对以身试法、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惩处,用法律制度保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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