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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公布56起重大税收违法案 看谁上了“黑名单”

    时间:2017-04-10 21:01:17  来源:大河网  作者:祝萍

    河南公布2016年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共56起案件

    河南省税务系统新闻通报会现场

    大河网讯(记者 刘成) 4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税务系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6年河南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税收违法“黑名单”正式对外公布,共有56起案件,其中,国税部门50起,地税部门6起。

    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刘义峰介绍,截至2016年12月,河南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共对外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56起,其中,国税部门50起,地税部门6起,共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7人,涉及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5人。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6起,偷税案件17起,虚开普通发票案件2起,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案件1起。

    此次被公布的所有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纳税信用全部直接降为D级,适用D级纳税人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其中14户企业已受到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不予以授予工会表彰等惩戒措施;9户偷税案件的“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入库42302万元,对此税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将其从已公布的“黑名单”中予以撤出,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充分保护“黑名单”企业的救济权利,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柔相济。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工作部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税务部门围绕企业诚信纳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1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该项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建立并完善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同时,又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将联合惩戒部门由21个扩大到34个,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和范围实行了“双扩围”。

    河南省税务系统2016年对外公布“黑名单”案件名单

    河南公布2016年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共56起案件

    河南公布2016年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共56起案件

    河南公布2016年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共56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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