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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秘“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如何断案?打官司需要注意啥?

    时间:2017-04-10 21:04:26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郭同欢

    揭秘“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如何断案?打官司需要注意啥?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记者段伟朵 文 记者王亚鸽 实习生梁澍 摄影

    核心提示|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处郑州东隅,之前人车罕至。如今,因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落户,这里成了河南乃至湖北、山西、安徽等中部四省百姓向往主持公平正义的“最高殿堂”。近日,大河报记者受邀走进即将满“百天”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四巡回法庭),旁听庭审、实地体验,看看“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如何断案。

    【现场】审判长当庭宣布纪律拒“说情”

    3月31日上午9时,第四巡回法庭第一审判法庭,上诉人山西东方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代理人对视而坐,审判长刘慧卓与审判员方金刚、梅芳组成合议庭,对双方施工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但审判长在庭审开始前一番简单的讲话却耐人寻味,她当庭表示,拒绝双方以任何形式的“说情”干预案件审判,一旦发现将被记录在案。

    “审判长不温不火,却明察秋毫。”听完两个小时的庭审,河南省律协副会长李煦燕表示,审判长当庭宣布纪律公正严明,透视出强大的司法权威。

    为了保证公正原则,第四巡回法庭还定下规矩,法官不能办理“老家案”。为了让当事人减少等待,也为了不给说情者留有时间,第四巡回法庭还制定了当庭宣判的规则,在刚刚过去的“开庭周”内,5起案件中有3起都当庭宣布了裁判结果。

    【探访】“眉清目秀”,严谨又有人情味

    颜值:井然有序,“眉清目秀”

    第四巡回法庭啥样?从外观看,简约大方,不失威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8个金色大字设在南门口,广场上一杆国旗迎风飘扬,大楼中央一枚国徽红彤彤,白底黑字的“名片”悬挂在大厅右侧,此外无过多装饰。

    西门直达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现场共设置有5个通道进入其中,分别是:“预约今日来访通道”“来访预约通道”“再审申请通道”“律师专用通道”“绿色通道”。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大批量来访者,除“绿色通道”外,其它通道均设置了长长的护栏,保证来访者先来后到,井然有序,通道上空搭建了遮阳棚。

    印象:没那么神秘,第一副庭长睿智幽默

    在第四巡回法庭办公的人,会不会都高高在上不好接近?“最高人民法院”6个字的威严,不免让不少百姓有这样的担忧。实际上,他们是一群严谨却有人情味的法官。

    据介绍,第四巡回法庭设置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9名主审法官,此外还有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1名。在行政管理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只设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

    3月31日,记者见到了第四巡回法庭第一副庭长李广宇。他召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律协负责人、高校教师、居民代表、学生等召开座谈会,与每一位嘉宾谈笑风生,幽默诙谐。他还特别关照在座的小学生,时不时关切地询问他们,是否听得有点沉闷,肚子是不是饿得咕咕叫。

    1月10日,来自武汉的熊祖菊就专程跑到郑州,为第四巡回法庭以及法官宋治安送上锦旗。因为在这里,为一起案子多年奔波的她得到了耐心细致的法律阐释,打开了一个心结。

    成绩:接访9746人,立案434件

    正式挂牌不足百日,第四巡回法庭交出一份“成绩单”:截至3月31日,共接访9746人次,接访案件3882件。其中,4省案件均有涉及,河南案件最多,占到了全部案件的70%以上,排在第二位的是湖北案件,山西、安徽两省案件各占7%左右。

    截至3月31日,第四巡回法庭共立案434件,从类型上看分别是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刑事申诉等3类案件。其中,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最多,占据一半。

    接案不少,结案率咋样?李广宇介绍,434件案子中已结案件211件,结案率达48.6%,远远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标准线”。

    链接

    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将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包括河南、湖北、山西、安徽等4省,该法庭于2016年12月28日揭牌办公。

    干货

    来这儿“打官司”,您必须看这些提醒

    记者采访中发现,第四巡回法庭接待的近万名来访者中,有不少群众辛辛苦苦从外省赶到郑州,抱着满腔“伸冤”的热情赶来,却没搞清楚自己的事情可能根本不归这里受理。为了避免跑冤枉路,到第四巡回法庭来之前,请您务必看清楚下面这些注意事项。

    看范围:不受理情况请您看清楚

    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包括河南省、山西省、安徽省和湖北省,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为了尽量避免群众跑冤枉路,第四巡回法庭将不属于法庭受理的情况也进行了列举和总结:

    1.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第四巡回法庭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2.不持有辖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越级来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具法律结论或有关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结决定并已向当事人送达涉诉案件终结告知书的来访,第四巡回法庭不予接谈。

    3.对不持有法院法律文书、反映诉求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来访,请到相关部门主张权利,第四巡回法庭不予接谈。

    4.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以及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民商事和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需要到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办理。

    看时间:周二、周五下午及周末不接待,认准时间免吃“闭门羹”

    第四巡回法庭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邮编450047。

    对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11:00停止安检);下午1:30-4:30(下午4:00停止安检)。

    其中,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为学习日,不接待来访;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待来访者。

    远道而来的百姓一定注意安排好时间。

    带点啥:来访之前备好材料,少跑“冤枉路”

    民事、行政申请再审,需要提前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包括:

    1.再审申请书(按当事人人数加一提供份数)

    2.本案所有法律文书;

    3.自然人申请再审,应提交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应有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再审,应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应有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申请,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4.材料证据;

    5.所有法律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可编辑Word文档和所有提交纸质材料的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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