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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园区域拟禁养犬只 长沙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时间:2017-08-02 11:19:52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赵诗雨

    7月28日,长沙韶山南路,一男子手牵5条狗在路边喝水。图/潇湘晨报记者 刘刚

    今后,在长沙养狗,每户家庭可能不能超过两只。长沙拟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目前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除了拟对数量作出限制,还对禁养区域进行了补充,新增幼儿园为禁养区。携带犬只乘电梯等等也有了更细的行为规范。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赵诗雨 长沙报道

    长沙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发布公告于8月18日举行立法听证会。相比2006年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新的条例拟增加养犬数量限制(条例出台前已超数量限制的可在登记后继续养,但不得再增加),也增加了更加明晰的出行规范。潇湘晨报微博8月1日就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进行了网络投票,截至发稿时数千名网友参与投票和互动。

    每户限养两只,目前超限可继续养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饲养普通犬只的,每户限养两只。

    你能容忍邻居养几条狗?潇湘晨报微博发起的投票中,有41%的网友选择“一至两只”。多名网友评论说,养狗最重要的不在于数量,在于狗主人要将狗管理好。也有网友表示,无法接受邻居养狗。

    “平时外出还好,夜晚有狗叫真的很扰民。”长沙市民陈女士居住在韶山南路井湾子某小区内。同一层楼就有一户养了三只狗,清晨和晚上喜欢乱吠。

    “我先后养过三只狗,现在还剩一只带在身边,其他的送给了朋友。”在爱狗人士柳女士看来,狗主人自身的素质非常重要,应注意训练狗狗不乱吠、独立上厕所的能力。

    目前家里的狗狗数量超过限制了怎么办?征求意见稿有过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的非禁养犬只超出数量的,养犬人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但不得再增加饲养犬只数量。

    幼儿园禁养,医院禁养范围扩大

    2006年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都是禁养区域。此次征求意见稿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不得繁殖、饲养任何犬只。对比可知,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幼儿园,医院的禁养范围也从办公服务区扩大为整片区域。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除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士携带的扶助犬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候客场所、餐饮场所、商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都拟禁止携犬只进入。其中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都是新增禁入区域。

      公共交通只能乘坐小型出租车

    网友“忘我无境界”在潇湘晨报微博评论中写道,自己曾遇到狗主人不拴狗链却带着狗乘电梯的行为,狗狗将小女孩吓得哇哇直哭,但狗主人却无动于衷。“忘我无境界”称,这样的情形在自己看来十分危险。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吠叫、伤人的措施;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该征得驾驶人员同意”。潇湘晨报微博调查显示,四成网友不同意有人带狗和自己同坐地铁公交。

    2006年长沙市的养犬规定就禁止带狗上公交,去年元旦实施的新修订的《长沙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也明确不准携带动物上公交。记者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了解到,因为乘客守则中明令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进站,如果遇到有携带宠物进站的,安检员就会立即进行制止。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黎棠 实习生 赵诗雨 李婕 刘巧芳

    声音

      养狗完全可以更文明

    彭榕是长沙某公司的行政人员,同时也是一名养狗人士,家中养了7只狗(2只寄养在朋友家),一只猫。彭榕告诉记者,平时她遛狗的时间会选择在清晨的四五点,以及下午五点左右,因为这时外出的人比较少。“如果带它们外出打车,我会在车单上注明,司机如果不接,我再换一辆。”

    此外,彭榕不理解许多人让狗在外“方便”,她认为狗可经过相应训练。狗在家随地溺尿时,就按住它的头要它自己嗅闻,然后再教它到抽水马桶小便,若它做到了,就奖励它一点狗食,往复几次它就自己会上厕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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