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0日讯(通讯员 罗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成为大部分驾驶员的共识,但是依然有人置自己与他人安危不顾。5月17日,隆回县七江镇一男子刘某高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到七江交警中队咨询业务,被细心的民警发现,最终刘某高因酒后驾驶被查处。
当天上午9时许,一辆牌照为湘EKS***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七江交警中队, 一名50多岁男子走向七江中队中队长肖荣林身边,向其咨询摩托车因2018年违法被交警暂扣,需如何处理。咨询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身上散发一股酒味,且脸色发红、眼神迷离。凭着特有的职业敏感,民警认定其涉嫌酒驾,立即将其控制,并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刘某高呼气酒精含量为31mg/100ml,为酒后驾驶。
通过询问刘某高得知,其今天早上自己在家喝酒,稍作休息后,寻思到七江中队来咨询咨询交通违法业务,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
目前,七江中队依法对刘某高酒驾、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