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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委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清廉郴州建设

    时间:2021-11-05 18:30:44  来源:林邑清风  作者:

    深化清廉建设,是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后省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迈向“十四五”新征程、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后发出的动员令。郴州市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郴州实际,在市第六次党代会上作出“将清廉郴州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决策部署。

    近日,《关于推进清廉郴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清廉郴州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清廉郴州建设有何重要意义?总体目标是什么?《实施意见》明确了详细的“时间表”“任务书”和“线路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扛起清廉建设政治责任

    清廉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清廉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强调“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

    今年恰逢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一周年,在这一背景下,推动清廉郴州建设,既是推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一极六区’”落实落地的具体行动,更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郴州落地生根、结出硕果的责任和使命。

    《实施意见》要求,建设清廉郴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将清廉郴州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锚定“四清”目标持续发力

    《实施意见》明确,清廉郴州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郴州。阶段性目标:通过5年左右建设,清廉郴州积厚成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觉性明显提高,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明显强化,顽瘴痼疾明显遏制,腐败存量明显减少,腐败增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通过15年左右建设,清廉郴州化风成俗,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成为郴州的风尚和名片。

    清廉郴州建设是一项点多面广线长的系统工程,因此在目标确定上,分别明确了5年清廉郴州厚积成势的阶段性目标和15年清廉郴州化风成俗的总目标。既注重解决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清廉感知度较强的行业、领域入手,在“治标”上立竿见影,力争在5年的时间内,巩固“不敢腐”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扎牢“不能腐”的制度性笼子。又注重循序渐进解决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在“治本”上狠下功夫,力求在15年的时间内,通过长期的廉政教育、完善的法律制度、各方面有效的监督,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让清廉文化在郴州蔚然成风。

    坚持联系郴州实际 具化4项任务20条措施

    任务书:建设清廉郴州,是一场势在必胜的伟大斗争。市委联系郴州实际,结合方法路径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20条具体措施,并逐一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能落地。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优化政治生态促进政治清明。这在清廉郴州建设中是打头的,发挥统领作用。具体提出4条落实措施: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廉自觉、加强政治监督营造清廉环境、从严反腐惩恶涵养清廉正气、加强基层党建构筑清廉堡垒。措施制定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郴州的实际情况,专门提出“定期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措施,政治导向更为明确。

    以深化改革创新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政府清廉。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党政权力,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高效。具体提出4条落实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司法执法权力运行。措施制定时,结合了一些郴州现有经验做法,如“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更符合实践需求。

    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严格监督约束督促干部清正。就是要注重从约束、预防和惩治等正反两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体提出5条落实措施: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紧盯“四个关键”开展监督、久久为功深化作风建设、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措施制定时,提出了一些富有郴州特色的表述,如“贯彻落实‘三牛’型干部选拔使用办法,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的实施意见”等,可操作性更强。

    以建设清廉单元为载体,营造清廉氛围实现社会清朗。就是要着眼打造清廉单元建设标杆,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抓好落实。措施制定时,在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建设要求基础上,紧密结合郴州实际,增加了清廉家庭、清廉园区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单元建设具体举措,强化清廉建设针对性。

    坚持五个强化为保障 务求清廉建设取得实效

    路线图:推进清廉郴州建设涵括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内容,需要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实施意见》提出“五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强化示范创建、强化督导考评、强化文化引领,为建设清廉郴州提供了坚强保障。

    建设清廉郴州,压实责任是关键。《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郴州建设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抓好推进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推进清廉郴州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建设清廉郴州,强化监督是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作用。

    建设清廉郴州,清廉单元建设是抓手。《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创新、先行先试,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单元建设举措,通过示范引领、比学赶超,推动其他系统、行业结合实际建设清廉单元,以点带面推进清廉郴州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建设清廉郴州,督导考评是指挥棒。《实施意见》明确将推进清廉郴州建设情况列为市县巡察、日常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将推进清廉郴州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贯穿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之中。

    建设清廉郴州,文化引领是基础。《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发掘利用郴州红色文化教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涵养清风正气。倡导党员干部多读书、读好书,提升文化素养。鼓励支持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郴州大地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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