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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纪委"十四条禁令"促廉洁过"五一"、"端午"

    时间:2017-04-27 23:14:43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市纪委昨日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列出了“十四条禁令”,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两节”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暗访督查。市纪委指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发现“四风”问题,市民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电话:15886374801。

    十四条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

    2、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5、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6、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8、严禁外出不报告;

    9、严禁在任何场合对党和国家形象进行攻击或诋毁;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赌涉毒活动;

    11、严禁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3、严禁酗酒;

    14、严禁参与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和社会公德的各种活动。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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