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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两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时间:2017-11-08 09:58:5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文红武 曹娴

    湖南日报11月7日讯(通讯员 文红武 记者 曹娴)因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就对外排污,株洲2名涉嫌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近日被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8月23日,株洲市环保局天元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刘得强养殖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20天后,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仍在排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保部门将该起案件移送天元公安分局。

    8月24日,天元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发现陶福泉砂石公司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设砂石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湘江,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事后,该砂石公司仍在违法排污。

    11月1日,天元公安分局对情况进行核实后,对刘得强养殖场负责人、陶福泉砂石公司负责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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