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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市检察机关“双手”培发展沃土 促非公企业花开灿烂

    时间:2017-11-08 16:52:52  来源:红网  作者:楚湟 周艳

    座谈会现场。

    红网时刻11月8日讯(湘潭分站记者 楚湟 通讯员 周艳)11月7日,湘潭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组织召开“与检同行”座谈会,协同应对经济发展中的难题,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逐一进行分解落实。这是湘潭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湘潭市检察机关把服务非公经济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坚持立足职能,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措施。通过法律监督和职务侦防“有形的手”,积极打击各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还通过延伸法律服务“无形的手”,加强检企联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

    转变观念,打造服务长效机制

    2016年,湘潭市检察院成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员动员、齐抓、协调配合的总格局,引导干警摒弃“办重案、轻服务”“重打击、轻预防”的老思想,为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的新观念,湘潭市检察院先后印发了《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基层院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多项服务措施,并在辖区企业进行宣讲,大大提振了非公有制企业的信心。

    全市先后设立7个园区监察室,综合运用惩治、预防、教育、保护等多重法律手段服务园区经济发展。2015年以来,园区监察室组织法制讲座近百次、警示教育50余次,针对园区管理漏洞和突发情况发出检察建议20余次,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立足执法办案,践行“除虫护花”机制

    湘潭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对照“七见”标准,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干预发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严禁干预非公有制企业合法经济行为。2015年以来,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全市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62件261人。

      聚焦监督主业,完善涉企维权机制

    目前,湘潭市非公经济已占全市经济总量近七成。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涉企刑事罪案增多、办案质效不高、执行难到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等六大问题,强化检察监督手段,着力发现纠正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损害非公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执法司法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检察机关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狠抓民事执行监督,主动开展审判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监督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正当性,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法律责任分担公平合理,尤其是注重审查在涉及外商合同纠纷和刑事犯罪时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严厉打击虚假诉讼,防止恶意串通损害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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