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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宪法日”,湖南省民政干部宪法宣誓仪式举行

    时间:2017-12-04 22:56:14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宣誓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12月4日讯(记者 陈彦兵)今天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湖南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和“五化”民政建设,省民政厅举行湖南省民政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监誓,省民政厅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宣誓。

    仪式上,省民政厅副厅长邓磊带领全体干部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全体宣誓人庄严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仪式过后,唐白玉指出,参加宪法宣誓的同志,要深刻认识宪法的崇高地位和重要意义,时刻牢记誓词,永远铭记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承诺。

    唐白玉表示,要在民政立法中遵循宪法。要认真学习宪法,按照宪法的精神和要求推进民政立法,特别是对宪法有规定但还没有制定法律、法规的民政业务,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不完善的民政业务,积极推进制定民政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要在民政执法中贯彻宪法。要加强民政执法,保障民政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执行,确保宪法的精神和要求在全省民政部门、在民政工作各领域、在民政工作各环节得到贯彻。要在民政普法中弘扬宪法。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在民政法治监督中落实宪法。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宪法宣誓的誓词中也明确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唐白玉表示,通过宪法宣誓,要进一步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接受宪法、法律和纪律的约束,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要谨慎,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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