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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奋进这5年 精彩看湖南】省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纪实

    时间:2017-12-27 15:38: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戴勇 申志国

    税风暖心好出行

    ――省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纪实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平(左一)在长沙市车购税征管分局调研。

    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深入汽车生产企业宣传税收政策。

    编者的话:

    湖南交通建设蓬勃发展的背后,是他们精细征管、为国聚财,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汽车产业、民生建设双双快跑的背后,是他们落实政策、惠之于民,带来更大发展信心;办税服务如沐春风的背后,是他们多元创新、持续优化,推动服务质效齐升。

    自2005年车辆购置税由国税机关直接征收以来,湖南国税人忠诚履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用实际行动擦亮了肩头的税徽。

    戴勇 申志国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众所周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走进寻常百姓家。车辆购置税政策及征管情况成为广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最大限度地服务纳税人、规范税务人,落实好税收政策,车辆购置税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征管质效大幅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精细化征管,收入逐年大幅增长,为全省交通建设提供财力保障。2005年,车辆购置税改由国税机关直接征收。2005年至2016年,湖南省车辆购置税累计入库669亿元,征税车辆数量年均增长14.43%;征收税额年均增长21.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3个百分点。其中“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对386万辆应税车辆征税388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分别增长60%、151%。与车辆购置税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相适应,国家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的持续投入,对顺利完成我省交通建设规划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湖南交通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跻身全国第6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车辆购置税由国税机关直接征收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平等局领导经常带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纳税人意见,明确不同阶段工作目标,不断推进税制优化,将车辆购置税融入全省税收征管大格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等部门切实优化内部工作体制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督查,并根据税种管理特点和规律,全面梳理、分析和筛选风险易发领域和环节,指导基层开展日常风险防控及后续管理,规范车辆购置税内部管理流程,夯实征管基础。各市州国税局及其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县市区国税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合理设置岗位,规范流程,强化岗位责任和监督制度,确保征管质效持续提升。

    省国税局在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构建了以车辆注册登记与征税信息定期比对为核心的协税护税制度,充分发挥车辆管理部门力量,强化了源泉控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比对公安车辆注册登记汽(挂)车与国税征税信息654万条,查处了一批已上牌未缴税、利用虚假完税证明上牌的车辆。与此同时,全省在强化机动车开票与征税数据比对及涉税问题车辆的查处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省国税局和省公安厅进一步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共享和核查工作机制,实现了车辆完税数据实时传输,进一步强化了国税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全省机动车征税、登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全方位宣传,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助推汽车产业与民生建设双发展。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全省共对145.9万辆车减免车辆购置税71.71亿元。其中对138.19万辆小排量乘用车减税47.99亿元,对18058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免税12.53亿元、46861辆新能源汽车免税7.14亿元,10436辆城市公共汽车免税3.62亿元,回国留学人员购买的1056辆国产小汽车免税0.4亿元。2017年1―11月,全省有57.97万辆汽(挂)车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受惠面达53%。

    为落实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便民利民,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除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国税系统网站、纳税人学校、纳税服务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外,注重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宣传。一是重点针对“机动车销售企业、机动车展销活动、机动车登记注册代办人员”三个纳税人购买车辆最常用、最先接触的渠道做好宣传工作,事半功倍。二是将宣传窗口延伸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和车辆购置税代征窗口等纳税人购车、登记上牌必经地,做到全流程宣传。三是深入汽车生产、经销企业,现场指导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操作,现场解答问题,释疑解惑,进行一对一贴心宣传。四是根据不同优惠政策,牢牢抓住核心内容和纳税人容易误解的内容开展宣传,确保宣传质效。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一方面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惠,促进了民生发展。如城市公交汽电车辆免税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更新,公交车投放数量稳步增长,居民获得感提高。另一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刺激了省内购车消费,带动了湖南汽车产业蓬勃发展。2016年,全省汽车制造业入库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共69.78亿元,同比增长86.68%,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小排量乘用车企业表现更为突出。2016年,我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4.25万辆,同比增长25.65%;生产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79.5万辆,同比增长64.38%,实现销售收入631.95万元,同比增长124.56%。

    多元化创新,纳税服务持续优化,办税质量与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上升,车辆购置越来越普遍,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压力相应高速增长。面对这一情况,省国税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推动征管与服务创新,办税质效不断提升。2008年,研发推广机动车发票信息采集应用和车辆购置税预申报系统,前者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端对省内发票信息直接调用和存储,后者支持纳税人自主网上申报,搭建了省外发票信息采集应用通道,使办税时间大为缩短;2009年,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刷卡缴税,纳税人从此不需在经销商、银行和办税厅来回奔波;2011年起,有序推进以委托经销商代征为主的征管与服务方式创新,纳税人购车后可由机动车经销商直接代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目前已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和永州等6市,委托代征单位达到440余户。2011年8月―2017年11月,全省累计为89.9万户纳税人代征税款107.39亿元。

    在积极推行改革为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减负的同时,省国税局持续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前提,逐步取消有关涉税资料报送和原件证件查验要求,精简涉税事项办理,减轻了办税负担。2010年起,将部分小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权限由市州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下放县市区局,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不断优化车辆购置税办税软硬件环境,增设办税网点。全省目前车辆购置税办税厅116个,征收窗口282个,其中五星级办税服务厅22个,辐射到所有市州城区和县市区。此外,邵阳、郴州和怀化市国税局等单位在机动车经销市场设立办税点,益阳市国税局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最大限度地方便车主。主管国税机关加强办税场所导税服务,设置自助办税服务区,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制,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等服务措施,得到了纳税人好评。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服务工作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将继续秉承这一理念,积极配合国家做好车辆购置税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征管举措,实现税收征管与服务双促进,推动税收事业与地方经济、民生建设齐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税收发展的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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