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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应军:乡镇卫生院电费标准应降低

    时间:2017-12-28 15:27:12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陈应军正在为患者进行检查。

    红网时刻12月28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聂千川)“谢谢陈院长给家里解了'燃眉之急'。”今年12月初,家住株洲县古岳峰镇家和村谭家组的马利芝拿到了首份低保,之前由于家庭成员数量以及不熟悉低保办理流程,马利芝多次申请低保都失败。

    马利芝口中的陈院长名叫陈应军,今年53岁,是株洲县古岳峰镇卫生院副院长。他在基层医疗岗位已从业34年。2016年12月,陈应军被推选为株洲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陈应军当选人大代表的承诺。在2017年的株洲“两会”上,他建议,株洲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投入力度,积极培养和引进医务人才,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实行工资全额拨款,完善房屋的改造和扩建,配备先进医疗设备,改善农村就医环境,真正做到农民小病不出乡。

    陈应军的建议得到了株洲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以来,株洲乡镇卫生院条件设施不断更新,业务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在即将召开的2018年株洲两会,陈应军将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发声”。他透露,在株洲两会期间,他将建议,乡镇卫生院电费收取价格应该与其他事业单位一致。

    陈应军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株洲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电费采取“阶梯收费”,即电费的25%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75%按照商业用电标准收取。

    “乡镇卫生院作为非营利性单位,其大部分电费采用商业用电标准收取,增加了乡镇卫生院运行负担。”陈应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株洲县乡镇卫生院目前每月电费在3000元至1万元不等,如果全部按照事业单位用电费用标准(居民用电),株洲县全部14家乡镇卫生院一年可节约电费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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