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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吴金明:出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偿债机制办法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时间:2018-01-25 19:16:20  来源:红网  作者:沈梦艳 张必闻

    政协委员吴金明作大会发言。

    红网时刻1月25日讯(记者 沈梦艳 摄影 张必闻)云南资本债务逾期事件将地方债务风险再度推上舆论“风口”,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无疑成为一个持续多年的热点话题。此次湖南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吴金明代表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发言,给出了建议。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湖南各级地方政府融资活动非常频繁,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总量持续扩大。风险大幅上扬,个别县市连基本运转都要靠举债维持。

    中共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吴金明认为,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役中,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决不能再走高负债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坚决打消上级政府会兜底买单的‘幻觉’。”

    “究竟每个县市有多少债?规模和程度如何?真实数据是多少?这些情况我们都不清楚。”吴金明指出,地方政府债务举债渠道和种类多而杂,多头举债、变相举债、违规举债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债务监管难、偿债能力弱也成为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弊端。

    因此,他建议,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债务情况、新旧债务置换情况、新老平台债务情况、PPP项目融资结构与债务分摊情况、政府类产业基金情况等不同类型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摸清底数。

    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对竞争性项目和有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债务或者是已成为竞争性企业的债务,应剥离政府责任,主要用项目收益来偿还,必要时政府适当补贴;对偿债出现困难、债务风险较大的,严密监控其动态变化,必要时进行司法重整和打包处置,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

    建立高规格的省级债务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偿债机制办法,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借债举债信息披露、监督机制以及举债建设的资源效益评估机制。同时,将债务“借、管、用、还”等情况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严格问责,终生追责,防止出现“政绩债务”。此外,建立全省统一的金融风险预警报告机制,设定不同风险等级并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向外溢出蔓延。

    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实行债务风险分色预警管控,把债务率超过500%以上的县市全部纳入红色管控区,实现新增债务“零增长”。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市县政府不得再通过融资平台变相举借,坚决制止为融资平台举债违规担保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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