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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露天焚烧垃圾 宁乡市环卫局说“不”

    时间:2018-04-13 10:58:01  来源:红网  作者:邬艳 黄海波

    红网时刻4月13日讯(宁乡分站记者 邬艳 通讯员 黄海波)近日,宁乡市民尹国良因露天焚烧垃圾,被宁乡市环卫局市容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处,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罚款。

    11日上午9时许,市环卫局市容监察大队李友军和同事如往常一样进行日常市容监管,巡查至宁乡二环路通程大酒店附近时,发现前方创业社区区域上空浓烟滚滚。凭着高度的职业敏感,李友军脑中直接冒出了一个念头,前方可能有人在焚烧垃圾!

    浓烟就是命令。明确方位后,李友军一行人加速前行,并成功在创业大道老党校后面找到了焚烧垃圾现场。在现场,他发现20多平方焚烧区域内浓烟滚滚,浓烟中枯枝、树叶、垃圾还在冒着火光。看到这个情况后,他第一时间联系洒水车,要求洒水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组织人员向当地居民借盛水容器,提水灭火。随后,他和同事开始对着火原因进行调查,通过走访排查,找到了焚烧行为的当事人尹国良,经过问询后,尹国良对焚烧垃圾行为供认不讳。

    当即,市环卫局市容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尹国良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焚烧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以及《宁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具体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二是并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据环卫局负责人介绍,从我市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市环卫局坚持对城区环境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五乱行为、焚烧垃圾、扬尘污染、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违规行为的监管,日常巡查不放松,处理问题决不手软。在处理问题上,坚持以宣传和教育相结合,考虑到当事人教育程度不高,并不知晓焚烧行为对环境造成的违害性,事后进行了积极补救,态度较好,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处以50元的处罚,希望广大市民都引以为戒,莫要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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