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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水滩:“四定四不准”为行政执法车安上“廉政险”

    时间:2018-08-29 09:37:48  来源:红网  作者:文杰

    红网时刻永州8月29日讯(通讯员 文杰)“签了这个承诺书,给自己戴上了安全驾驶‘紧箍咒’,也安上了一份廉政防控责任险”。8月28日,永州市冷水滩区食药监局9台新能源电动行政执法车正式配发给稽查大队和8个基层监管所使用,随车相送的,还有一份《新能源电动执法车安全管理使用承诺书》。

    新能源电动行政执法车辆的添置,有力地弥补了执法装备的不足,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也给执法队伍带来新的廉政考验。为更好地防控行政执法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私驾私用等廉政风险,冷水滩区食药监局及时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稽查大队、所里主要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了《新能源电动执法车安全管理使用承诺书》,明确执法用车“四定四不准”原则。

    “四定”即定人定点定责定查,每台执法车定好1名主驾驶,1-2名副驾驶,确保专人驾驶;所有执法车固定停放地点,每天晚上及周末将车停在固定停放场所;将用车单位主要负责人定为执法车安全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廉政风险“一岗双责”;局考核办对执法车停放使用等作风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四不准”即不准将执法车停放在酒店、购物场所、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边,不准非指定驾驶员驾驶执法车辆,不准用执法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执法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一句话,就是严禁执法车私驾私用,为行政执法车安上用车廉政防控责任险,打好车辆使用廉政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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