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锦州银行北京分行授信业务、授信风险分类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北京银监局罚款100万元,对责任人张辉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张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7〕26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张辉
单位
名称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文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授信业务、授信风险分类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张辉为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锦州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张辉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