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综合财经 > 浙商银行天津违法违规向融资企业转嫁成本
  • 浙商银行天津违法违规向融资企业转嫁成本

    时间:2018-02-07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向融资企业转嫁成本,被中国银监会天津银监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龚国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向融资企业转嫁成本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