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存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晓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