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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银行上海大桥支行内部控制违法 未纠正员工违规

    时间:2018-02-12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2014年、2015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被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桥支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晓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2015年,该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2月2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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