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才是明智的选择。
8月7日,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了一起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初,被告李某平承包富县至洛川县包茂高速公路维护、维修工程。2017年1月9日雇佣原告李某义维修其承包的高速公路。
2018年1月6日下午,原告李某义给工具车装融雪剂时,不慎被融雪剂砸伤,经富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双踝骨骨折,被告李某平给付门诊治疗27天所花医疗费22794元。
因原告剩余二次手术费7000元及其他费用(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鉴定费800元)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故向富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特约调解员柳会龙耐心调解,终将纠纷化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平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原告李某义18000元。(来源:富县法院 贺金霞)
(HE)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