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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无证驾驶 男子面临罚款1000元和15日以下拘留

    时间:2017-12-07 17:37:14  来源:  作者:

    图为吉某被民警挡获

      四川新闻网12月6日讯(徐祖壹 记者 梁鹏)驾驶车辆都需要驾驶证,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偏偏就有人不信。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获悉,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12月5日下午就挡获了一名无证驾驶的男子。这名男子将面临罚款1000元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据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介绍,5日15时许,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王健丞、李耀民在乐雅高速乐山南收费站对一辆山东牌照的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吉某无法当场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身份的信息,并且在民警要求其说出自己身份证号时,吉某又借故自己没有记身份证号的习惯,称只能叫人把自己的身份证号发过来。

      随后,民警按照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一个跟吉某长相相似的人(有驾照),但在民警依据该户籍信息与吉某进行比对中,吉某既无法说出“妻子”的生日,甚至无法记住几个“子女”的名字。事已至此,民警基本确定了吉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并非属于吉某本人,在民警有理有据的质询中,吉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该身份证号码是他一个“兄弟”的,并告诉了民警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民警按照吉某之后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到了吉某的信息,其并没有领取过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在进一步询问中得知,吉某曾因为抢劫入狱,出狱后跟哥哥学习了一些基本的驾驶技巧,虽然报了驾校,但一直没有过“科目三”考试,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驾驶技术,故而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出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罚款1000元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图由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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