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达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5月1日起施行
  • 达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8-03-30 16:02:22  来源:  作者:

    3月28日,达州市7部门联合印发了《达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细则不仅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许可条件、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还对乘客的乘车行为作了相关规定。

    什么样的车可以做网约车?该《细则》作了详细规定:持达州籍车牌的5至7座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100000千米;车身不得喷涂、安装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相似的营运图案、标识;车辆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足额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按车辆实际座位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40万元),其它险种险额不限。

    与此同时,该《细则》还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限定须持达州市户籍或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条件。同时还有“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等规定。

    乘客方面,该《细则》也有明文规定。例如:不得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损坏车内设施设备;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按照约定支付车费。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曾业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