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
  • 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

    时间:2018-10-16 21:01:47  来源:  作者:

    工作部署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5日讯(记者 刘佩佩 摄影报道)10月15日,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部署会在成都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7月,四川检察机关在成都、绵阳、南充、雅安四个地区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经过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新时代四川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四川省检察院决定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在全省有监狱的市州检察院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

    为何要将“派驻检察”改革为“巡回检察”?据介绍,过去实行“派驻检察”为主的监督方式客观上有利于强化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促进监狱依法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强化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等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轮岗,导致监督的敏感性不强,甚至被“同化”,进而出现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的问题。前期四地区试点实践证明,“巡回检察”具有许多“派驻检察”不具备的优势,得到了高检院党组的充分肯定。高检院将四川作为试点省份体现了对四川省检察机关的充分信任,也是推动四川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

    那么,四川将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多措并举,形成灵活机动的巡回检察组合拳。探索建立以常规巡回检察为主,适时开展专项巡回检察、机动巡回检察、省院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的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常规巡回检察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不能间隔太久,每个监狱一般性的巡回检察每月都要进行,完整、深入的巡回检察则二到三个月开展一次;整合人员力量,借助外力优化巡回检察办案组织。巡回检察队伍应当灵活组建,采取不固定的模式。在整合派驻检察人员的基础上,可以安排检察技术、民事行政、司法警务等相关部门检察人员和抽调下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参与巡回检察,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进来;

    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对于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保障巡回检察顺利进行;守住工作阵地,充分发挥“巡”的优势与“驻”的便利。在全面推开试点工作中,要着力探索,在保障巡回检察人员的调查核实、谈话地点、谈话内容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出“巡”的优势和“驻”的便利,克服各自弊端,实现“1+1>2”的效果。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